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54件
日期: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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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曦)12月1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54件。从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7件、大气8件、噪声2件、土壤5件、生态25件、其他污染7件。从区域分布上看,鲤城4件、丰泽1件、泉港4件、石狮3件、晋江13件、南安14件、惠安2件、安溪7件、永春2件、德化1件、泉州台商投资区4件(部分举报件涉及多个地区)。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办理。
截至12月11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5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