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8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该通知共包括9项政策措施,其中资本项目政策措施5项,主要是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具体包括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改革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等。 (中新)
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8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该通知共包括9项政策措施,其中资本项目政策措施5项,主要是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具体包括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改革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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