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陕西延安冯女士被初步诊断为甲状腺癌,带着一系列检查单赶赴北京就诊。不料,接诊医生对着冯女士带来的检查报告,一样不少让她又查了一次全套。如此大批量的重复检查,引发了冯女士的不满,报道刊发以后,也唤起了公众对“医检互认”的期盼。“医检互认”问题由来已久,重复检查不但给患者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也让患者消耗更多时间和精力,极大地破坏了患者的就医感受。(12月6日《中国青年报》)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拿着做过的医疗检查单换一家医院看病,所有的检查还得重做。我国卫生部门曾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很严重。此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3.0%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在不同医院重复做检查的情况。为此,我国出台规定,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通互认,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然而,此前一些地方推行“医检互认”,可以说是举步维艰。那么,“医检互认”到底难在哪?首先,难在医疗资源配置失衡,即便是同级医院,也难以做到检查设备同样先进,医院之间存在差距,缺少“医检互认”的现实条件。同时,难在医院之间平时“老死不相往来”,缺乏医疗资源共享机制,以及技术协作机制,因而对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持怀疑和排斥态度。再者,难在医院之间、医患之间缺少互信,为了规避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一些医院不得不回避“医检互认”。同时,医院受自身利益驱动,也是“医检互认”遭冷遇的原因之一。
可见,推进“医检互认”,仅在医院之间发力,显然难成气候;即使暂时取得了进展,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相形之下,国外有很多小医院都没有化验室,都是集中送到一个地方检测,这个检测是按照国家或行业协会的统一标准,这样各个诊所都会信任这个检查结果。因此,我国也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检测标准。
换言之,推进“医检互认”,还须“医检分离”补位。所谓“医检分离”,就是将检查环节,从医院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公益性的权威机构,专门从事检查工作。这样,既保证了检查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又减少了患者的检查成本。特别是,对于权威机构的检查结果,医院将会无条件“互认”。此外,万一发生医疗事故,也可明晰检查、诊疗环节的责任,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利益,促进医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