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41件
日期: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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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曦)12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41件。从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6件、大气7件、噪声4件、土壤4件、生态14件、海洋1件、其他污染5件。从区域分布上看,丰泽2件、洛江2件、泉港7件、晋江5件、南安8件、惠安8件、安溪1件、永春2件、泉州台商投资区6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办理。
截至12月9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18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