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福建省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27件
日期: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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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曦)12月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27件。从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8件、大气5件、噪声4件、土壤1件、生态4件、海洋1件、其他污染5件(部分举报件涉及多个问题类型)。从区域分布上看,鲤城8件、洛江1件、泉港1件、石狮1件、晋江6件、南安7件、安溪1件、泉州台商投资区2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办理。
截至12月5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24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