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泉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果同志代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