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明华 通讯员吴文霞 洪水源)仓库设置住宿场所违规住人,日前,泉州市一家物流有限公司因存在“三合一”问题,被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日前,消防监督员在开展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的仓库东北侧设置一间住宿场所(住一人),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现象,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根据检查情况,监督员当场向该场所负责人讲解了“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要求住宿人员立即搬出,并迅速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集体研究后,依法对其进行临时查封,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场所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场所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通过此次处罚,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已意识到场所存在“三合一”的火灾危险性,一定要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