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厅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旨在加快提升福建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据悉,《措施》将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报记者 陈云青
打造特色生物医药
产业集群
在壮大产业规模方面,《措施》提出,我省将立足现有生物医药产业区域布局和基础优势。到2025年,打造5个左右特色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全省医药工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200亿元。同时,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生物制药、化学药、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龙头企业及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创新品种、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市场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影响力,培育百亿级龙头企业。
推动生物医药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对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省级财政按项目给予设备投资补助和融资贴息;积极培育优势龙头企业,支持兼并重组,壮大产业规模,对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100亿元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金奖励。
平台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助
在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我省将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并根据平台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每个平台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培育产业应用基础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引进行业龙头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生产机构(CMO)、合同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服务平台在我省布局落地,对新增立项建设的具备生物医药行业研发或生产服务能力并投入使用的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最高给予5000万元资金补助。
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动省创新研究院加快组建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搭建开放共享的研发、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概念验证—中试放大—产品孵化—项目落地”的全闭环协同创新体系,加速生物医药优秀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研究制定省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省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专业技术队伍、基础设施和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和保障,加大药品检验机构改扩建项目和科研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省市药品检验机构为我省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专项检测技术开发和检验技术培训等市场化服务。支持引进和建设药品及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鼓励创新药械产品研发产业化
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方面,我省将督促具备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积极承接临床试验项目,并将此项工作与公立医院(医院院长)绩效考核相结合。
鼓励创新药械产品研发产业化。对在省内转化的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可按阶段申请研发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500万元资金奖励。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的1类创新药,2类、3类化学药和中药,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的生产企业可按不同类别申请产业化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600万元资金奖励。
支持高端原料药研发生产。加快发展特色原料药和高端定制原料药,对新获得原料药批准通知书的原料药项目,并在省内首次实现产业化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
在加大市场推广应用方面,我省将引导省内企业加快研发创新,加大对创新药械产品的挂网支持,推动更多创新药械产品挂网应用。调整优化药品和医疗器械阳光挂网采购机制,实行日常受理按月增补,缩短药品和医疗器械挂网周期;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费用单独统计。鼓励医药龙头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市场,对省行业协会组织生物医药企业参加境内知名专业展会的,参展费用予以不少于50%比例补助。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我省将落实奖补资金。省级有关部门统筹相关领域资金,设立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产业发展。鼓励各地组织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开展生物医药产融对接和企业路演,帮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和私募基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对实现境内上市的生物医药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