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检察院 探索构建轻罪速裁治理新模式
版次:2 2026年09月24日
8月7日上午,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在区综治中心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王某、刘某两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中,法官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真诚悔过、认罪服判。
为更好地顺应犯罪结构轻刑化发展趋势,推动轻微犯罪案件办理提质增效,龙子湖区检察院在全面推行“1+N”入驻模式的基础上,经区委政法委同意,协同公检法司多部门法治力量,依托“一站式”综治中心平台,在全市率先构建轻罪速裁办案模式。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业化轻罪速裁办案团队,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危险驾驶、轻伤害、盗窃等轻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落实“集中移送、集中审查、集中开庭”的“三集中”工作模式,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快诉、快判”压缩办案周期,打通轻罪办理“快车道”。自今年8月启用该办案模式以来,已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危险驾驶案件4件4人,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办案时长合计12天,办案效率同比提升30%。
(董云 刘雅楠 沈心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