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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把脉”

日期: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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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把脉”

版次:2  2026年09月24日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侯兰龙 赵武)9月17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就罪犯童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围绕其病情诊断和社会危险性等事项,公开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

7月21日,童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决前,其因身体状况一直被取保候审;判决生效后,因身体原因未予收押,相关部门依法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

当天,听证会邀请了具有医学背景的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代表等人员参加,通过多方参与,阳光评议,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公正规范。

承办检察官孙久涛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当事人病情诊断核查情况及社区走访评估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参加听证的各方人员进行了释法说理。听证员在查阅相关病历资料后,仔细询问了童某某的患病时间、持续时间以及现实身体状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则向村委会代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了童某某的居住和家庭情况。同时,围绕童某某能否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展开评议,重点聚焦病情认定、医学核查、社会危险性评估等关键环节,充分交流探讨、客观发表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童某某身患疾病,且无社会危险性,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承办检察官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参考各位代表的评议意见,依法审慎作出决定。

此次听证会是淮南市检察机关首次联动司法行政部门举行刑事执行业务听证会,既是规范司法权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实践,也是高效整合资源、破解跨部门难题的积极探索。2026年以来,淮南市检察机关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深化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公信,有效化解了专业认定分歧,进一步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全市检察机关已全面建立听证员库,13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员上岗参与听证,听证范围覆盖多个重点监督领域,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以公开听证促公正赢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