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次:4 2026年09月14日
悬挂上海H005146号牌(车架号:358122500046825)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因交通违法被我单位扣留至停车场,当事人超过30日未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车辆来历证明前往安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五大队办理车辆返还手续。公告期满仍未提供的,我大队将依法对该车辆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五大队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