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曹倩)在2026年秋季开学之际,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走进郎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建平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
课堂上,检察干警根据各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实际需求,“量身定制”授课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鲜活的案例,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和榜样的力量等主题开展宣讲,实现从课堂讲授到互动体验的全方位覆盖。
同时,干警们结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的相关条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学生欺凌行为法律责任的分析,系统剖析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及危害影响。指出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暴力,还涵盖语言侮辱、孤立排挤、网络诽谤等多种形式;欺凌行为具有主体特定性、主观故意性和后果伤害性等特征,与同学间日常嬉闹有本质区别。
针对部分同学存在的“未成年就是护身符”的错误认知,干警结合相关典型案例,明确指出“年龄不是违法免责的理由”。同时,现场教授了“及时制止、主动求助、留存证据”三步维权法,并呼吁学生“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旁观者”。
郎溪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协同,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新学期校园德育与安全工作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