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天骄)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村委会,依托“庭所村”多元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高龄老人赡养纠纷。经过多轮线下会商与电话沟通,不仅解开了家庭成员间多年的财产误会,更修复了破碎亲情。最终,老人主动申请撤诉。
刘某现年93岁,独居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共育有5名子女。因早年财产处理不当,家庭内部产生误解,多年协商未果,赡养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刘某遂向河口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赡养类纠纷不宜简单判决,否则容易激化对立,难以从根本上保障老人长期安稳生活。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老人所在村庄走访,结合村委会提供的家庭情况,梳理出纠纷核心在于财产分配引发的信任缺失与情感隔阂。
法庭主动对接司法所、村委会,多次联合开展调解。因1名子女长期在外务工,首轮调解未能达成合意。法官持续通过电话与其保持联络,耐心倾听诉求、逐条答疑,同时召集其余4名子女先行协商,拟定初步方案。后经过多日线上劝解,外地子女决定返乡当面协商。
法庭再次组织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第二轮调解,5名子女全部到庭。调解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梳理积压多年的误解。法官结合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告知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缺一不可;司法所和村干部从孝道传统出发,劝导子女念及养育之恩,不计过往得失。
经过多轮法理宣讲、亲情疏导与跨地协调,5名子女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对赡养费标准、医疗费用分摊等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协议签署后,考虑到天气炎热、老人年事已高不便出门,法官主动上门将调解结果告知刘某,老人当即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