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凤水,宜秀宜人。”安庆市宜秀区坐拥大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嬉子湖湿地等生态瑰宝,山水林田湖草在这里交织成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为守护这份生态家底,近年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倾力打造“益心宜益”生态检察品牌——寓意检察机关以公益之心、履职之益守护宜秀绿水青山。该院以“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三长联动机制为核心,构建起“精准化监督+恢复性司法+协同化治理+多元化修复+全民化守护”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
以法为剑,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2020年,宜秀区检察院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经多方会商正式落地运行。以此为先导,“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机制相继建立,实现重点生态领域检察监督全覆盖。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合力显著增强。
2021年以来,该院共制发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建议5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累计推动修复林地、水域、耕地面积逾600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2.06万元,督促整改垃圾堆放点11处、治理污水排放问题4个。
典型案例彰显力度。花溪茶谷违规修建巡护步道案中,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1600平方米林地用途,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重新播种草种、补植树苗,受损林地全面复绿。大龙山风景区违规建设太空舱案中,15座违建设施全部搬离,20亩景区地貌恢复原状。某建材公司砂石场侵占基本农田长达10余年,检察机关果断“亮剑”,推动清除砂石、恢复耕地4.31亩。眉山村固体垃圾堆放案中,占地420平方米的垃圾堆被彻底清除,周边环境焕然一新。
修复为重,探索多元生态补偿路径。案子判了、违法者罚了,受损的生态如何修复?宜秀区检察院的答案是:不满足于“一罚了之”,让“破坏者”成为“修复者”,让“违法者”变为“护绿人”。
和解修复,刚柔并济。在办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中,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但认错态度诚恳。检察机关创新采取行政和解方式,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协调多部门会商,促成行为人自愿支付生态赔偿金3000元用于补植复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增殖放流,以鱼养水。服务长江“十年禁渔”大局,检察机关对在菜子湖禁捕流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12.06万元,组织增殖放流66万尾鱼苗。跟进监督,闭环管理。针对石安菜湖非法矮围侵占水域470余亩问题整改不彻底,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整改“回头看”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直至河湖生态全面恢复,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评估验收”的完整闭环。
协同联动,汇聚生态保护强大合力。宜秀区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生态保护共同体。
跨部门联动,攥指成拳。联动河湖长、水利、农业农村、属地政府等职能部门,开展侵占水域违规建设、黑臭水体、非法捕捞等专项监督治理。菜子湖流域某社区违规建设码头占用湿地575.14平方米,检察机关向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份,多方协同推动违建者依法办理手续,湿地生态功能得以恢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全民守护,培育生态文明法治沃土。宜秀区检察院坚持“办案即宣传、监督即教育”,将生态法治宣传融入履职全过程。在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等案件办理中,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参与公开听证,让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成为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检察官到田间地头、河湖岸边、林区村落,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生态保护故事。眉山村垃圾清理后,周边居民从“投诉者”变为“点赞者”,生态保护意识在群众心中悄然生根。
步履不停,书写崭新绿色答卷。从大龙山麓到菜子湖畔,从秀美林场到广袤田野,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足迹遍布辖区山水之间。27.98亩林地重披绿装,600余亩水域碧波重现,4.31亩耕地良田苏醒,66万尾鱼苗畅游清流——数字背后,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铿锵步履。从“三长+检察长”机制落地运行到“五位一体”工作格局渐趋成熟,“益心宜益”品牌正以独特光芒照亮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