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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死胡同” 引向“活路子”

日期: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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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综治 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不走“死胡同” 引向“活路子”

一场调解为三家经营户卸下诉讼包袱

版次:4  2026年08月24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颖)“原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也不耽误进货出货!”8月5日,在舒城县综治中心调解室里,果蔬批发商张某攥着刚签好的调解协议,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这起涉及两件关联案件的买卖合同纠纷,经调解员柔性化解,既保障了债权逐步实现,又为企业维持正常经营留足空间,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两起案件的原告均为本地果蔬批发商,被告为同一销售商,双方此前长期保持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该销售商从批发商处采购果蔬后供给大型商超,但因下游商超经营不善破产,无法按期支付货款,导致销售商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连锁反应——上游批发商的货款也随之无法收回。无奈之下,果蔬批发商陆续将该销售商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整合两起案件资料后,依托综治中心分流平台,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集中调解。调解员梳理案情后发现,两起案件关联度高、争议成因一致,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连锁反应”式纠纷,具备一并调解的基础。为此,调解员制定系统性调解方案:按照各批发商被欠款项的比例,结合销售商实际经营收益,拟定个性化分期付款计划,统筹推进全部纠纷的化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向各方释明案情,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一方面向被告销售商普及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拖欠货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告知长期失信、涉诉纠纷对企业口碑和经营信誉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如实向批发商说明销售商的经营困境——若执意要求一次性回款,销售商可能因资金链彻底断裂而丧失还款能力,最终导致所有债权均难以兑现,造成多方损失。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各果蔬批发商主动作出让步,愿意以时间换空间,给予销售商一定的经营喘息期。经过多轮协商,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清偿全部剩余货款。两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两案并调,为三家经营主体同时卸下诉讼包袱,既通过分期履约明确了回款路径,又为企业争取了资金缓冲期,守住了品牌信誉和正常经营秩序。舒城县法院将持续完善涉企纠纷快速调处机制,精准化解商事矛盾,以柔性、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稳健发展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