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丽)“查法官你好!被告已把欠款付清,感谢霍邱县人民法院,更感谢你与书记员,为霍邱在外务工人员伸张正义,保护我们合法权益。你们辛苦了,谢谢!”
日前,霍邱县法院经开区法庭查法官的手机上收到这样一条微信。随消息一同发来的,还有一笔1000元的转账:“这是我一点心意,请收下,买点水果吃,谢谢你!”
法官看到微信后回复道:“感谢你的理解和认可,能帮助你顺利追回劳务款项、化解纠纷,是我们分内该做的工作。心意我领了,但这笔钱款我绝对不能收……有这份感谢就足够。”并立即退回了转账。
这起劳务合同纠纷,要从几年前说起。
2021年3月至9月,原告带领班组为被告承建的工程提供木工劳务。同年9月17日,原告与被告方工作人员对总体工程量进行了结算,但尚欠66255.71元工资款一直未能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起诉至霍邱县法院。
庭审中,双方对工程量认定存在争议。承办法官多次核对证据,向被告释法明理,最终依据结算单据确认了工程总量。但被告因自身工程款未回笼,一直以“等上面拨款”为由拖延支付,调解始终没有进展。
2026年4月,法官根据事实和证据拟作出民事判决。但在送达判决书前,她决定再努力调解一次。这次沟通中,被告透露了一个信息:近期工程的发包方让其申报案涉工程劳务人员工资明细,被告已将欠付原告班组人员工资29252.61元列入其中。
法官意识到,如果这笔款项能按期发放,剩余欠款的调解就有了空间。她一边安抚原告情绪,请原告方再等一等,一边与被告确认还款时间。
然而,约定日期到了,原告仍未收到款项。面对可能再次激化的矛盾,法官提出了一个“两步走”方案:将被告提交给发包方的工资款总额写入调解协议,约定最终还款日期——如果在发包方的款项下发之前,约定的还款时间已到,由被告先行垫付,原告将后期多收到的部分返还给被告;如果发包方的款项先到,被告仅需支付剩余差额。
这个方案双方都表示接受,调解协议顺利达成。日前,原告收到了全部欠款,于是有了开头那条微信和转账。从对簿公堂到隔空致谢,一起拖了几年的劳务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转账被退还了,但那份感谢,法官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