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秀秀)7月15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陈年买卖合同纠纷。孙某长期从某鞋店批发鞋子,交易十余年,往来单据零散,多年来始终未进行明确结算。随着合作推进,双方对供货总量、已付货款各执一词,矛盾不断激化。某鞋店诉至法院,主张孙某支付拖欠货款27640元;孙某提出反诉,称多支付货款59569元,要求退还。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核心症结并非法律争议,而是多年混乱往来账目无法核对。为夯实庭审基础,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全面整理全部供货单、转账记录、对账凭证,各自梳理完整货款明细清单。
近年来,颍泉区法院针对账目不清、合作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逐步形成“三步”工作法:庭前对账厘清账目,庭中举证质证固定账目,庭后调解化解纠纷。
庭前,法官留出充足时间组织双方对账,引导双方依次出示自制账单、交易凭证,逐项比对每一笔供货金额、转账流水。一个多小时的逐项核对中,双方逐步厘清部分无争议往来款项,但对部分收支差额仍存在分歧。庭审中,法官对无异议账目当庭确认固定;对争议交易明细逐条交叉核实,逐步缩小争议差距。庭后,法官又开启多轮调解,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明晰举证规则及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立足多年商业情谊疏导情绪,劝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对账与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方案,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货款15000元。原告撤回本诉、被告撤回反诉,多年货款纠葛一次性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