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司法护航,久久为功。作为闻名全国的“中华药都”,亳州市市场主体云集、产业特色突出,与此同时,企业的矛盾纠纷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态势。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宗旨,紧扣“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以柔性调解稳主体、善意执行解难题、精准服务促发展,全力筑牢优无止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屏障,护航药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柔性调解
守护产业链“根基”
“感谢法官的调解,不仅化解了我们两家的纠纷,也让我们有了继续合作的机会。”近日,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亳州某医药公司和潍坊某医药公司的代表一起向办案法官表达了谢意。
2023年底,卖方亳州某医药公司与买方潍坊某医药公司签下一笔2750万元的购销大单。买方先后分四笔将货款打入对方账户——三笔银行转账共计2550万余元,外加一笔近200万元的电子商业汇票。但卖方以汇票未到期、未达到约定的“全额预付再发货”为由,拒不发货。买方曾请求先退部分货款应急,卖方退款1250万元后,双方再无沟通——一个不催,一个不动,直至合同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
合同期满后,买方诉至法院,要求卖方退还剩余1500万元货款并支付利息。卖方则表示双方的合同并未解除,要继续履行。一审判决卖方退还剩余1500万元。双方均不服,上诉至亳州中院。
判决虽快,但伤和气、断合作。亳州中院选择了一条更难,但更有温度的路:把调解挺在前面,把共赢放在心中。
庭审中,法官敏锐捕捉到症结:“本来是一次挺好的合作机会,却因为你们‘你不催、我不动’的消极态度,买卖不仅没做成,还伤了和气。你们最大的问题不是钱,而是话没说开。”法官一句让双方换位思考的“点拨”,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陷入沉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1500万元分期退还,两家企业握手言和,合作的大门重新敞开。
如果说合同纠纷考验的是法官的“沟通术”,知识产权案件则考验“格局观”。成立于1997年的安徽某方制药公司是一家集药材种植与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因发现2025年3月新注册的某方药业公司以“某方”名义对外宣传,让客户误认为二者是关联企业,将某方药业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某方药业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被告某方药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如果别人用你打拼半辈子的招牌做生意,你有什么感受?作为经营者,不仅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庭前调解中,法官劝说被告。经法官调解,被告自愿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某方”字样。目前,被告已履行完毕。
“涉企纠纷处理得好,就是发展的助推器;处理不当,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亳州中院民二庭庭长许林表示,全市法院始终将涉企纠纷高效化解摆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突出位置,把柔性调解贯穿立案、审判各环节,力争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定分止争。亳州中院和市工商联联合印发《“法院﹢工商联”涉民营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健全联动机制、强化源头解纷。结合“中华药都”产业特色,法院主动对接行业组织,吸纳专业调解员参与涉企纠纷调处,提升调解的专业性与精准度。针对涉企债务、合同类纠纷,法官坚持一案一策,主动研判企业经营现状与实际困难,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
善意执行
把“僵局”变“活棋”
蒙城县某置业公司因建设工程纠纷,欠下3800余万元债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名下65套房产经两次网络拍卖均遭遇流拍,陷入执行“死结”。
亳州中院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走以物抵债程序,而是主动当起“招商红娘”。创新采用“第三方受让、资产抵扣、差额结算”的组合执行模式,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企业受让蒙城县某置业公司部分资产,通过资产抵扣加差额资金结算的方式,把企业资产盘活,解开了执行“死结”。最终,申请执行人足额拿回3800余万元工程款,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蒙城县某置业公司成功保住在建项目,项目顺利复工续建——执结一个案子,实现三方共赢。
“我们对每一件涉企执行案件都进行精准甄别——对确因市场因素导致阶段性经营困难的企业,积极引导、尽力挽救;对查实存在隐匿财产、转移资产、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惩戒。”亳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丁涛介绍。
亳州全市法院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涉企案件分级甄别机制,对因市场波动陷入阶段性困难的诚信企业,优先采用柔性执行路径。通过推行“活封活扣”、灵活置换保全财产、引导分期履行与执行和解,在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保留企业经营资质与生产能力。2026年以来,全市法院已通过此类方式化解多起大额涉企债务纠纷,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帮助一批困境企业稳住经营,实现了债权人权益兑现、企业存续发展、地方就业稳定的多方共赢。
优化服务
畅通“最后一公里”
如果说柔性调解定分止争、善意执行盘活僵局,是为企业“治已病”的精准施策,那么推动司法服务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范经营风险,则是“治未病”的长远考虑。亳州中院紧扣中医药、白酒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打破“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主动“上门问需”,构建起“预防﹢调解﹢普法﹢保障”的全链条司法服务体系,把护商、暖商、安商、利商的各项举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这样的服务理念,正转化为走进产业集群的精准普法。
“梅法官,如果有人模仿我们厂的包装该咋办?”“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预防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2026年6月,谯城区古井镇100余家白酒企业负责人及生产、销售岗位相关人员齐聚一堂,参加由亳州中院民三庭庭长梅林主讲的法治课堂。这是亳州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开展的“党建领航·法护民企”系列活动的生动一幕。
普法宣讲走出去,解纷阵地扎下来。围绕中医药产业,谯城区人民法院在中药材交易最活跃的核心区域设立“大药行”调解室,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与此同时,亳州中院专门出台服务保障“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19项措施,覆盖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知识产权保护全产业链条,为产业发展穿上了全周期“法治铠甲”。
前端解纷有阵地,诉求响应有直通。在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上,亳州中院建立企业家约见院长制度,全面打通企业诉求快速响应通道。2026年以来,已走访、约见企业家94人次,在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办结企业诉求24件,为7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通过一系列靠前服务、精准发力的举措,一组数据印证着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2025年同期缩短11.5天,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达60.12%,同比增长约18个百分点……司法护航的实效,正转化为市场主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他们的需求,就是我们司法服务的努力方向。”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咏梅表示,全市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实践,努力让每一个市场主体在亳州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为这座“中华药都”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