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版次:2 2026年08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现对2026年7月份已达到强制报废期或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的皖HB0239大型汽车等6665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予以公告注销;对临界报废或逾期检验临界报废的皖HA6163大型汽车等6271辆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主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或检验手续;对皖H263E0大型汽车等1927辆已注销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以及号牌公告停止使用。对程的南等1084名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证明的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注销, 对于因逾期未换证和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对石龙等575名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停止使用。对潘向东等101名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吊销。对钱江稳等1名吸毒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注销。对何曙慧等1名驾驶人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期的准驾车型。对徐细武等1名驾驶人驾驶证因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注销驾驶证。详情可登录微信公众号安庆公安交警在线查询。
为准确将车驾管信息送达广大群众,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可以登录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http://ah.122.gov.cn),更新联系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