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苗 黎明畅)日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法官通过与外地法院协同联动,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督促被告履行完毕。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3月,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6000元,承诺同年4月底还清。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分文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裕安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展送达工作。被告远在江西省,法官尝试电子送达、邮政送达等方式,均因电话无法接通、邮寄无人签收被退回。若启动公告送达,不仅将大幅延长审理周期,还需原告垫付相关费用,大大增加时间与金钱成本。
为打破异地送达壁垒,承办法官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主动与被告住所地法院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启动委托送达程序。受托法院法官依托熟悉本地的优势,成功找到被告并送达相关材料。两地法院法官保持密切联系,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最终,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将6000元欠款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今年以来我一直联系不上被告,多亏了法官,不仅找到人了,钱也要回来了!”原告收款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