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雪)日前,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成功办结一起罪犯恶意规避收监的疑难执行案件。齐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其以身患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慢性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又借就医名义拖延医学检查、长期在外滞留,导致刑罚执行长期受阻。
怀远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采取住院方式完成医学检查的监督意见,齐某某以身体不适规避检查的企图落空。同时,检察院坚持实质化审查,综合研判其社会危险性、再犯可能性,审慎出具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被法院采纳。
收监决定作出后,齐某某以病危仍需治疗为由持续对抗。怀远县检察院双线推进:督促公安机关核查诊疗记录、落实行踪动态监管;主动向党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专项汇报,依托政法联动机制统筹公安、法院、监狱,确定看守所直投监狱处置路径,简化转运流程。齐某某被抓捕后,检察院对其体检、押解、投监全流程跟进监督,严守执法规范底线,兼顾罪犯必要医疗保障。目前,齐某某已顺利交付监狱服刑,长期存在的执行堵点彻底解决。
怀远县检察院将持续紧盯暂予监外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关键领域,常态化推进跨部门联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