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琦)巷陌烟火起,邻里情意浓。邻里之间本应和睦共处,但在日常生活中,不少邻里因翻建房屋、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琐碎事宜产生矛盾。7月31日,绩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开展强制执行,依法拆除程某搭建的影响相邻关系的雨棚,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
张某与程某系前后屋相邻的邻居,程某为屋顶挡雨,在院内搭建铁皮瓦,导致雨水溅至张某家相邻防盗窗及墙壁,造成防盗窗结构生锈及外墙风险隐患。两家协商未果,张某诉至绩溪县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程某限期拆除案涉屋顶铁皮瓦。但判决生效后,程某始终以双方有历史纠纷为由,拒不履行主动拆除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多次上门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拆除,但程某态度强硬,始终拒绝主动拆除。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法院经综合研判,决定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为稳妥推进此次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周密制定执行方案,同时邀请检察院、社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到场全程监督见证。
执行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原定方案分工协作,划定警戒区域,疏导现场人员,维持现场秩序,拆除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烈日炎炎,执行干警仍顶着高温爬上屋顶拆除屋顶铁皮瓦,并及时协调解决拆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与申请人沟通,案涉屋顶铁皮瓦全部缩回至与被执行人家墙面齐平,本次执行行动顺利完成。
此次执行行动,既以刚性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通过全程规范公开的执行程序,彰显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绩溪县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拒不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