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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聚合力 融合赋能提质效

日期: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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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理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党建引领聚合力 融合赋能提质效

——检察业务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实践探析

□葛军 刘守付

版次:4  2026年08月04日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兼具极强的政治性与业务性,这一根本定位决定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也是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难题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锚定发展方向、明晰工作路径。立足双重属性、破解融合难题,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逻辑基础

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并非外在硬性要求,而是契合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履职规律的内在必然,依托三重核心逻辑筑牢融合根基。

(一)政治属性与法律功能辩证统一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源于党和人民授权,根植于党的执政大局,兼具法治专业性与政治群众性。检察办案绝非单纯法律技术操作,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法律监督,都关乎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党建工作核心在于铸牢政治忠诚,培育干警“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履职思维,确保检察履职始终服务中心大局、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政治素养与法治能力的提升,必须扎根办案实践、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全过程,实现党建政治引领与法律监督履职同频共振、深度契合。

(二)党员身份与检察履职深度叠合

党员是检察队伍的主体力量,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责任担当、纪律作风,直接决定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党建通过常态化理论学习、规范化组织生活、刚性化纪律约束,锤炼干警理想信念、职业操守与为民情怀。党建育人成效最终落地于检察履职各环节,体现在疑难案件攻坚、公正司法办案、暖心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党建是锻造过硬检察铁军的根本保障,队伍建设成效直接赋能业务提质增效,二者组织同源、目标同向、成效共生。

(三)破解“两张皮”问题的现实刚需

长期以来,“重业务、轻党建”“就党建、抓党建”的片面思维,造成党建与业务割裂脱节、各自为战。片面将党建视为软性任务、业务视为硬性指标,或脱离办案实践开展党建工作,导致党建虚化、业务盲化。事实上,党建为业务提供思想引领、作风保障与组织支撑,业务为党建搭建实践平台、检验标准与落地载体。唯有推进深度融合,才能彻底破除“两张皮”壁垒,实现双向赋能、协同提质。

二、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现实制约

(一)融合理念存在认知偏差

部分干警融合思维固化,对党建业务一体化发展认知不深,存在业务优先、党建让位,党建工作专属党务部门等误区,未能立足检察机关双重属性树立系统思维。浅层化认知导致党建工作被动落实、机械开展,融合仅停留在形式层面,难以实现政治引领与业务履职的深度共生。

(二)融合载体供给效能不足

现有党建载体形式传统固化,党组学习、“三会一课”多以文件学习、心得交流为主,与办案场景、业务痛点、履职难点关联度不高。主题党日缺乏嵌入式、场景化创新,未能有效结合案例研讨、庭审复盘、案件评查等业务工作开展。同时,党建品牌建设同质化严重,大多缺乏检察专业特色、实质性抓手和业务成果支撑,难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融合落地缺乏有效载体支撑。

(三)融合考评机制尚不健全

当前检察绩效考核偏重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等量化显性指标,对党建引领业务攻坚、队伍素能提升、司法作风改进、治理效能提升等隐性价值,缺乏科学评估体系与量化标准。党建考核与业务考核衔接不畅、互不贯通,融合履职成效未有效纳入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核心依据,正向激励力度不足,基层主动融合、深度融合的内生动力不足。

(四)干警复合型素能存在短板

队伍建设存在结构性能力失衡问题,党务干部熟悉党建工作但欠缺检察业务专业素养,难以精准对接履职需求设计融合方案;业务骨干精通办案实务但党建思维不足,不善于从政治高度研判复杂案件、依托党建方法破解履职难题。复合型能力短板,直接制约党建业务融合的深度、广度与实际成效。

三、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一)重塑一体思维,筑牢融合思想根基

破除党建与业务二元对立思维,树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的融合理念,推动干警实现从被动嵌合到主动融合、从形式叠加到实质赋能的认知升级。严格落实“三个同步”:学习同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疑难案件会商、办案质效研讨深度融合;部署同步,统筹年度党建任务与业务目标,同谋划、同推进、同调度;落实同步,将党建要求嵌入案件研判、办案攻坚、事后评查全流程,实现浸润式、常态化深度融合。

(二)创新特色载体,夯实融合实践抓手

深耕检察特色党建品牌建设,结合各条线职能精准定位品牌内核,刑事检察聚焦公正司法、筑牢铁案底线,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守护公益、司法惠民,商事检察聚焦法治赋能、护航营商环境,打造贴合业务、务实管用、成效可见的融合品牌。创新场景化组织生活,推行“一案双析”模式,将庭审观摩、案例复盘、文书评查、廉政警示教育融入“三会一课”,同步提升干警专业能力与廉洁素养。拓展跨领域联建共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及重点行业党组织开展联动共建,以联合主题党日破解办案协同、犯罪预防、基层治理等实务难题。

(三)健全闭环机制,强化融合制度保障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建业务融合成效纳入党支部述职、干部考核、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层层压实融合责任。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增设融合实效专项量化指标,将重大案件攻坚、典型案例培育、党建品牌创建、社会治理成效等纳入考评范围,打通党建与业务考核结果互认共用渠道,提升融合考评权重。建立动态检视整改机制,定期排查融合脱节、落实不力等问题,形成清单化整改、闭环式落实,构建全方位、常态化融合管理制度体系。

(四)培育复合型人才,赋能全方位融合

坚持政治建检、能力强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推行“政治淬炼+业务竞赛+一线历练”培育模式,常态化安排青年干警扎根办案一线、攻坚重点任务,提升政治研判与法治履职融合能力。完善资深检察官“双导师”制度,同步传授专业技能与优良作风。搭建党务、业务双向培养通道,推动党务干部熟悉办案业务、业务骨干掌握党建方法,着力破解能力结构性短板。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将复合型素能、融合履职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新征程上,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引领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各环节,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持续丰富融合内涵、创新融合模式、提升融合质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蚌埠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