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耐心沟通化解对立情绪,以柔性施策推动矛盾化解,成功调处了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当场足额履行12万元,圆满化解纠纷,并收获双方当事人认可。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因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向张某支付补偿款共计1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全面梳理案件卷宗细节,逐一核查刘某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线索,细致排查其收入情况,精准锁定可执行资产,开展了大量前置准备工作,为后续案件推进筑牢基础。
为最大限度消解双方对立情绪、真正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人坚持柔性执行、调解优先的思路,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开展双向沟通调解。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刘某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与失信惩戒后果,督促其主动筹款履约;另一方面持续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步案件查控进展与沟通情况,耐心解答疑问,积极引导双方以平和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推动案件和解履行。
案件办理过程中,因案款暂未兑付到位,张某情绪逐渐急躁,对执行工作产生诸多误解,多次在电话沟通中言语过激,甚至指责干警有所偏袒。面对当事人的质疑与负面情绪,执行干警始终保持克制与耐心,坚持公正办案,持续安抚当事人情绪、细致解释执行流程,从未懈怠案件推进工作。
经过干警反复沟通劝导与不懈跟进,刘某最终被干警的工作态度与法律威慑所触动,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当场足额支付12万元全部案款,并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尽心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认可。案款顺利兑付后,张某真切感受到执行干警付出的大量努力,认识到自己此前误解了干警的秉公办案,当即为前期的情绪过激向承办人诚恳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