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晶)生活中,不少驾驶人认为隔夜饮酒不会影响次日开车,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殊不知,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较慢,隔夜仍可能处于醉酒状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触碰法律红线。6月30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典型隔夜醉驾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因大量饮酒隔夜驾车酿成事故,最终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5月16日晚,被告人宋林(化名)在家中就餐时独自饮用六两半白酒。次日凌晨2时许,宋林带着酒意驾驶机动车外出。车辆行驶途中,宋林未能及时观察前方路况,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翻覆至路坎下,造成车辆受损及本人受伤。后路人发现事故并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到达现场依法对宋林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并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经司法鉴定,宋林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91.12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认定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泾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宋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体代谢酒精需要充足时间,切勿凭借主观感受判断是否可以驾车,隔夜酒、隔顿酒均可能构成醉驾。广大群众务必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时刻紧绷安全驾驶之弦,守护自身与他人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