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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截房款开发商拒过户

日期: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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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截房款开发商拒过户

蚌埠蚌山法院公正裁判助五户业主安居

版次:3  2026年07月15日

本报讯(通讯员 于腾)“感谢法院公正判决,五家人终于能安心住进自己的房子了!”近日,五名业主手持两面鲜红的锦旗来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团队表达诚挚谢意。锦旗上“秉公执法护正义”“明察秋毫断是非”等烫金大字,映照着当事人脸上释然的笑容。至此,一起因商品房包销引发的购房纠纷系列案画上圆满句号。

认购书约定落空 五业主诉至法院

2023年3月,施某某、李某某等五名业主分别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楼宇认购书》。认购书对认购房屋的具体位置、购房价款及房款支付时间节点均作出了明确约定。此后,五名业主按约将全部购房款项的首付款支付给了置业公司,余款经指示支付给了包销该楼盘的某经销公司。

然而,经销公司在收到业主支付的购房款后,以置业公司尚欠其包销费用为由,未将款项转交给置业公司。置业公司收不到款项,便拒绝与业主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早已实际占有并入住房屋的五名业主,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多方协调促调解 依法判决护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团队高度重视,迅速梳理案情。这五起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且涉及五户家庭最根本的居住权益。案件审理之初,法院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三方当事人对认购书的性质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违约金数额问题一直是横亘在各方之间的死结。经过多轮耐心细致工作,各方始终未能就具体违约金金额达成共识。考虑到案件争议焦点明确,不宜久调不决,承办法官果断中止调解程序,转入庭审判决阶段。

经审理查明,置业公司与经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委托经销公司以开发商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经销公司收取业主款项后截留不转交,系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内部经济纠纷,不应将风险转嫁给善意购房的业主。经销公司的收款行为应视为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有效延伸,置业公司不得以内部包销争议对抗善意第三人。最终,法官认定五名业主与置业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置业公司应及时配合业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一步到位助安居 锦旗致谢显温情

令人欣慰的是,判决作出后,置业公司非但没有提出上诉,反而积极主动联系业主,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五套长期因内部争议而陷入僵局的商品房,终于合规合法地将产权办理到买受人名下。

“原本以为要跟开发商继续僵持好几年,没想到法院的判决一步到位,帮我们圆了安居梦。”业主施某某等专程到法院向承办法官团队送上锦旗,以最朴素的方式表达了对法官的真挚赞誉。

●法官说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认购书效力和经销公司收款责任归属是审判实践中的两大常见争议点。本案承办法官提示广大市民: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后,应及时跟进签约进程,妥善保存付款凭证;遇到开发商以内部包销关系为由拒绝配合过户的僵局,可通过司法渠道依法维权。签约时选择正规渠道付款,注意核实开发商和包销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亦可在源头上降低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