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次:4 2026年07月0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现对2026年6月份已达到强制报废期或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的皖HB2113大型汽车等6311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予以公告注销;对临界报废或逾期检验临界报废的皖HB0239大型汽车等6665辆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主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或检验手续;对皖H71122大型汽车等2799辆已注销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以及号牌公告停止使用。对方光旭等918名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证明的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注销,对于因逾期未换证和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对贺子涛等591名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停止使用。对吴章全等68名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吊销。对汪鸿结等9名吸毒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注销。对徐昕等2名驾驶人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期的准驾车型。详情可登录微信公众号安庆公安交警在线查询。
为准确将车驾管信息送达广大群众,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可以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ah.122.gov.cn),更新联系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