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明鑫)6月1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案件过程中,精准采取限制出入境强制措施,成功促使一名长期在非洲从事外贸业务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35万元。
申请执行人宁国某企业与被执行人广州某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核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杨某为规避债务,常年滞留境外,在非洲开展外贸经营活动,刻意切断沟通渠道,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为保障胜诉权益,宁国市法院执行干警精准研判杨某经营及出行特点,依法对其采取限制出入境强制措施,并同步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5月中旬,杨某因事务需要回国,发现已被依法限制出入境,出行与经营全面受限。为解除惩戒措施,杨某第一时间联系执行干警,主动说明情况、认错悔错。
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主动履行债务是解除限制措施的唯一合法途径。在法律的震慑下,杨某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将35万元全部履行。案款到账后,法院及时解除限制出入境强制措施并清除相关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