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华安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华安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华安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华安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华安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 13739299227。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华安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序号债务人名称贷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填保证人、抵押人姓名)担保合同编号(保证、抵押、质押合同编号) 债权本金 (人民币元) 利息
(人民币元)
原始
债权人
1安徽坤城木艺有限公司2745691220160003抵押人:吴传满抵押合同编号:岳农商行市场营销部行最高额抵字(2015)第107号520,600.00 22,484,001.39 安徽岳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45691220150159抵押人:安徽坤城木艺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编号:岳农合行最高额抵字(2014)第0047号3,000,000.00 274569122015015683,000.00 2745691220150152抵押人:安徽坤城木艺有限公司桐城中楼分公司抵押合同编号:3408302705201500008614,416,700.00 27456912201501589,000,000.00 2745691220150153抵押人:安徽皖城春意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编号:岳农商行市场营销部行最高额抵字(2015)第102-1号1,400,000.00 2745692015120021 保证人:安徽皖城春意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吴传满、储成凤
保证合同编号:最高额保字(2015)2745690142号
(全部)
4,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