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卢响)“以前觉得法院、检察院离我们很远,今天在家门口就看到开庭审案子,比听十次说教都管用。”近日,开庭现场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大爷感慨道。“原来打伤人要赔这么多钱,还要坐牢,以后遇事真得冷静。”不少群众纷纷表示。
5月15日上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发挥出“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与五河县人民法院沟通后,决定将庭审“搬到”社区广场,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一宗因几只家禽引发的刑事案件。
该案源于一起田间地头纠纷,被告人胡某某与被害人管某某因为家禽死亡一事发生争吵,继而引发打架。庭审当天,国徽高悬,检察官庄严宣读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进行了清晰有力的指控。在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结合当前多发易发的邻里纠纷,语重心长地指出:“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因一时冲动动手伤人,不仅伤害了乡亲情分,更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告席上的胡某某深深低下头,再次向被害人表达诚恳歉意。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鉴于胡某某具有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理,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和法官并没有马上离开。广场上的群众越聚越多,检察官结合刚刚庭审的案件,就地开展了一场“零距离”的普法宣传活动,用方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区别,以及遇到纠纷时如何依法维权。同时,检察官还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重点宣讲了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态势,干警们还通过发放宣传单、以案说险的方式,揭露了冒充公检法、刷单返利等常见骗局。
将法庭搬到社区广场,把普法送到群众心头。近年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巡回法庭庭审活动,通过“庭审+普法”的组合模式,既依法惩处了犯罪行为、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又让群众在家门口直观感受司法过程、学习法律知识,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的良好效果。五河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巡回法庭、送法下乡等活动,为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