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进 通讯员 于姗 赵可可)日前,一起因无人机植保作业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砀山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该案涉案金额不大,但作为智慧农业发展中的典型涉农案例,对规范田间作业、厘清法律责任具有警示意义。
2025年4月,农户王某使用无人机在麦田喷洒农药。作业过程中,因其未充分预判风险、作业距离把控不当,加之当日3级偏南风影响,农药药液飘移至张某种植的果树,致使果树叶片受损、果实减产。事后,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张某诉至法院。
审理期间,承办法官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并专程前往田间实地勘验,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调查报告确认,果树靠近麦田一侧受损明显,另一侧较轻,足以证实减产与药液飘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无人机植保作业药液飘移风险远高于传统人工劳作,操作人员理应履行更高标准的审慎注意义务。王某事前未排查周边种植情况、评估风力风险,也未采取防护措施,存在明显过错。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王某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结合受损果树数量、减产程度及当地果品市场价格等因素,法院酌定王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3000元。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王某已足额履行。
法官表示,本案明确了无人机植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义务与法律责任,提醒农户在享受现代农业便利的同时,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规范作业流程、做好风险防控。若遭遇财产损害,要注意留存证据,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