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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巧用调解计 基建民生两相宜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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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巧用调解计 基建民生两相宜

泾县化解采光纠纷 让群众“住有宜居”

□本报记者 梅觉明 通讯员 任婧雯

版次:3  2026年06月24日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过程中,如何平衡重点工程建设大局与群众居家安居权益,是基层治理的一道关键考题。近日,记者从泾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高效调处4起高速沿线居民采光、日照侵权纠纷,仅用15天便批量实质性化解矛盾,在保障重点基建项目有序推进的同时,切实守住群众“住有宜居”的民生底线,以柔性司法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采光受损引民生纠纷

交通基建工程的落地推进,难免对周边原有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改变。此次涉诉的4起纠纷,均源自泾县新建高速路段的高架桥梁建设项目。张某、霍某等4户居民住宅紧邻新建高速线路,高架桥梁建成后,体量庞大的混凝土构筑物矗立在住户房前屋后,彻底打破了区域原本开阔的采光、通风格局,居民长期稳定的居住环境遭到不可逆改变。

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住宅不仅是一处居所,更是保障日常生活品质的核心载体,充足的日照、良好的通风是法定的基本居住权益。高速构筑物的遮挡,直接导致4户住户房屋采光不足、通风不畅,日常起居、衣物晾晒、室内采光保暖等生活细节受到明显影响,整体居住质量大幅下降。

为客观固定损害事实、精准厘清责任边界,涉案主管单位主动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上门实地勘测,通过全天候监测、前后数据比对,出具了权威司法鉴定报告。数据显示,受损最为严重的张某户居住环境变化悬殊,高速建设前其房屋一、二层窗户冬至满窗日照时长均为6小时,工程完工后,一层日照时长归零,二层仅剩2小时59分。其余住户日照时长也均有不同程度锐减,鉴定结论明确证实,高速工程建设与居民采光、日照权益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实质性侵权。在自行沟通协调无果后,4户居民相继向泾县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维权。

柔性联动化解双向矛盾

系列采光纠纷集中立案后,如何实现矛盾稳妥化解、兼顾发展与民生双重需求,成为泾县法院审理的核心考量。承办法官团队第一时间开展集体研判,结合案件背景、工程属性及群众诉求综合分析,果断摒弃了机械套用法条、简单一判了之的传统办案方式。

办案法官表示,该类案件并非单纯的权责对错之争,而是县域重点基建发展大局与群众个人安居权益的平衡博弈。如果法院生硬作出裁判,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群众心结、激化对立情绪,还可能导致重点交通项目停滞受阻,最终形成民生受损、建设停滞的“双输”局面,无法实现案结事了。

为从根源实质性化解纠纷,泾县法院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牵头搭建起法院、建设主管单位、涉案当事人三方协同调解平台,构建多元联动解纷模式。调解过程中,法院坚持法理情理相融的原则,双向发力开展调处工作。一方面耐心倾听住户诉求、安抚群众情绪,结合民法典相邻权规定和权威日照鉴定数据,细致释法明理,让群众看懂损害依据、明晰权利边界。另一方面督促建设单位正视民生损失、主动担责,摒弃重建设、轻民生的片面思维,积极参与协商磋商,为纠纷化解打通关键堵点。

司法赋能让发展民生双赢

依托精细化、多元化的联动调解机制,该批系列纠纷案件实现高效稳妥化解。经过法院多轮分层沟通、精准磋商,建设单位与4户住户充分沟通、互谅互让,最终全部达成一致补偿方案,多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整批案件从集中立案受理到全部实质性化解,仅用时15天,高效完成批量纠纷处置,彰显了柔性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此次系列民生小案的圆满办结,是泾县法院深耕民生司法、护航县域基层治理的生动缩影。一方面,案件妥善处置切实弥补了群众居住权益损失,守住了群众“住有宜居”的民生底线,有效化解了群众急难愁盼;另一方面,以调解方式柔性化解矛盾,避免了诉讼僵局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影响,为县域重点交通工程平稳推进筑牢法治屏障,精准助力全县“城市管建提升年”行动落地见效。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泾县法院将总结此次批量解纷经验,持续聚焦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中的采光日照、征地补偿、邻里争议等高频民生矛盾。通过持续优化多元解纷机制,推行柔性化、精细化司法服务,常态化化解基层民生纠纷,以暖心司法守护万家安居,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县域城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