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黎明畅 刘强)6月4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在横排头风景区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该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义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展巡回审判,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共60余人到场旁听。
经查,被告人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擅自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各项庭审程序依次进行,法院一审当庭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承认错误,并支付生态赔偿金。
“大家可能觉得抓几只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是保护动物,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都是犯罪行为……”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当场普法,讲解禁猎区、禁猎期相关规定,提醒旁听人员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杜绝非法狩猎行为,同时鼓励村民积极举报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
随后,旁听人员走进横排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站,干警介绍了工作站职能定位,结合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有关内容,呼吁大家自觉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