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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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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破裂屋内泡水 业主财产受损谁来赔?

日期: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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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破裂屋内泡水 业主财产受损谁来赔?

版次:4  2026年06月16日

编辑同志:不久前的一天傍晚,我回家后发现屋内全是水,经打听是因为当天中午小区内发生消防栓爆水。未能及时排泄积水,导致我家中铺设的木地板及部分家具、电器泡水损坏无法使用。我找到物业公司进行交涉,认为应由物业公司负责赔偿我的损失。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在知晓消防栓发生爆水的第一时间,便前往现场修理。因我家中无人,无法进入才未予及时处理,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消防栓漏水致业主财产受损,物业可以不赔吗?读者:康凡 

康凡读者: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由此可见,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系物业公司的法定职责,具体包括对消防设备进行日常巡查,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对损坏或过期的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寒冷天气采取防冻养护措施,在消防栓漏水时负有消除责任等。

本案中,物业公司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修理,只能说明其尽到了消除义务,并非尽了全部义务。即便物业公司进行了日常维护和检查、维修,仍不能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维护管理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对消防栓未充分履行维护管理义务,系不作为的侵害行为,其存在主观过错;消防栓破裂漏水造成房屋泡水,造成你财产受损的后果,且损害后果与侵害行为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因此,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