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法院专门组织6名被执行人旁听庭审,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王成明、4名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到庭见证监督。
本案被告人乔某某此前因欠款3.9万余元及利息被起诉,在案件诉讼及执行期间,为规避执行,乔某某将名下财产转移给亲属。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形,及时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乔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过程中,法官结合案情开展法庭教育,指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代表国家法律,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乔某某欠款数额虽不算巨大,但其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企图规避执行,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触犯了刑法,任何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在场被执行人对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有了深刻认识。庭审结束后,其中一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参与见证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表示法院组织被执行人旁听庭审,对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产生有力震慑。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强化以案释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张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