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年现场推进会在霍山县召开。霍山能成为此次会议的举办地,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实打实的治理成效。2026年以来,全县一审民商事案件数同比下降19.27%,信访总量批次和人次分别下降44.1%和35.8%。这些变化背后,是一个从县到乡、再到村的三级治理体系在有效运转。霍山的探索表明,综治中心不仅是矛盾纠纷的“终点站”,更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综治中心“全量受理”不推诿
霍山县综治中心将自身定位为处置疑难诉求、防范风险隐患的“总关口”。无论来自哪个渠道的矛盾纠纷,中心均全盘接收,不设门槛,不搞筛选。
数据最具说服力。今年以来,县综治中心已受理纠纷1810件,其中不乏跨领域、跨部门、无人愿意接手的“烫手山芋”。针对这些复杂案件,中心主动统筹协调、兜底解决。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10余起涉众案件,稳妥处置2起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的个人事件。
以下几个典型案例可窥一斑。
第一件,是一起持续近10年的商铺购房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商铺位置极度不满,认为开发商宣传存在隐瞒,要求退还定金。其家中尚有5位老人需要赡养,经济压力沉重,10年间奔走无果。今年3月,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县综治中心。中心登记后即转交调解窗口,并联合检察服务窗口共同办理。工作人员仔细梳理合同细节,现场调查取证,逐条向开发商阐明法律责任。经过多轮面对面沟通与背靠背调解,开发商最终同意全额退还定金。当事人送来锦旗时眼眶泛红——10年心结,终于解开。
第二件,是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的纠纷,涉及2家企业和约50名劳动者。该案源于建设施工合同,因项目资金结算与履约责任不清,双方僵持数年。前期自行协商及第三方调解均未果,当事人本已准备诉讼。后经建议到综治中心尝试解决。中心接案后,专门组建调查组,耗时近一个月理清繁杂的账务凭证,依据法律法规划分责任。随后组织11轮集中调解及数十次单独约谈,经过两个多月持续努力,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款项分三期支付。目前已有700万元落实到位。
从受理到跟踪服务不留死角
霍山县对综治中心的要求是“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简言之,群众进一扇门,事情有人管,管了有结果,结果能落地。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综治中心累计受理纠纷3838件,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原则,精准转办2691件。对超期未处理或拖延不办的,督查督办35次。同时,县里建立了一套“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调解体系。在村级,网格员源头摸排纠纷1507起,自行化解1147起;解决不了的,上报至镇级,镇级承接360起,化解315起;镇级仍处理不了的,上报至县级,县级受理45起,化解43起。矛盾纠纷由此实现分级过滤、层层兜底。
若调解确实无法走通,则依法导入其他法治渠道。今年以来,通过仲裁解决23起,行政裁决43起,行政复议65起,诉讼515起,法律监督13起。
霍山县还着力构建全流程的“大闭环”。对于信访已走完三级程序或官司已打完二审但当事人仍不服的案件,县综治中心落实跟踪服务措施,确保每起纠纷都有人跟进。
在跟踪服务的同时,注重以教育疏导和关怀帮扶推动问题实质解决。今年,县综治中心已协调相关部门帮扶救助2人。例如,在一起涉法涉诉案件中,当事人因家庭变故长期陷入困境,虽经多次调解仍未完全解开心结。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实际困难,帮助协调落实生活救助,最终当事人情绪平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力量沉下去保障跟上来
全县16个乡镇的综治中心已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在村级层面,整合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力量共2500余人,基本实现了“有人员干事、有场所议事、有保障办事、有制度理事”。
各乡镇还根据自身特点,摸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
单龙寺镇地处山区库区,治理半径大,矛盾点多面广。该镇推行“三个村村”模式:矛盾纠纷“村村清”,重点人群“村村管”,治安巡逻“村村转”。2025年以来,共排查矛盾338件,化解率达99.4%。镇上还吸纳老党员、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等,组建8支志愿巡逻队共262人,今年已巡逻181次。东风桥村有位老党员张有发,因村里石坡权属问题引发争执,他主动站出来说公道话,双方均与他沾亲带故,各自退让一步,当场握手言和。
佛子岭镇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该镇旅游兴旺、企业密集,尤其辖区内有一家大型企业,用工规模大、生产经营频繁。镇上在该企业及当地旅游码头设立2个综治工作站,旅游旺季实行“定点值守+片区巡查”。去年下半年,该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升级,计划进行人员优化调整,涉及面广。佛子岭镇第一时间向县综治中心报告风险研判情况,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建专班进驻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权益保障、矛盾调解,前后忙碌一个月,最终人员优化工作平稳完成。
此外,佛子岭镇还挂牌成立“苏永华调解室”,运用“四真工作法”成功化解一起持续8年的兄妹山林权属信访积案,双方签订息诉罢访协议。
制度激励让基层治理有人干愿意干
光有思路和办法还不够,关键要有人干、愿意干。霍山县在制度激励上同样下了一番功夫。
县里出台了入驻人员考核办法、首问负责制、“以案定补”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对综治中心入驻人员实行单独考核,2025年评出1名优秀公务员、2名优秀事业单位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由县委政法委向组织部门优先推荐提拔使用。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也会择优安排到综治中心挂职锻炼。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增加4个专项表彰名额,定向奖励中心工作人员,并在全县“新春第一会”上集中授奖。
霍山县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治理”转变,一个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正逐步成型。全省现场推进会的召开,既是对霍山前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下一步深化建设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