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叶雪丽)6月9日,祁门县司法局历口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因茶商争抢收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厘清双方责任分歧,维护了茶季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事发当日,两名茶叶商贩在茶叶市场收购茶叶时,看到一名骑电瓶车前来售茶的老人。为争抢货源,二人同时上前伸手抢收茶叶。争抢过程中,其中一名商贩肢体接触到老人,导致老人重心不稳当场摔倒受伤,另一名商贩见状立即收回手部动作。事后,两名商贩就赔偿责任产生分歧:未直接触碰老人的商贩认为自己与老人摔倒无关,拒绝承担责任;直接碰倒老人的商贩虽认可自身有过错,但对责任划分持有异议。双方僵持不下,遂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中,工作人员调取现场监控、询问在场人员,还原事发经过,并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条款向双方释法明理:老人摔倒受伤系二人同时伸手争抢茶叶的共同危险行为所致。尽管一方未直接触碰伤者且中途收手,但其前期参与争抢的行为,是诱发现场混乱、导致老人受惊失衡的重要原因,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工作人员还从邻里乡情、公序良俗、安全经营等角度耐心劝导。
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老人摔倒受伤系二人争抢茶叶的共同危险行为叠加导致,直接触碰老人的商贩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参与抢茶叶的另一方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按责任比例足额赔付老人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