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瑶 范文琦)6月3日,临近世界环境日,旌德县庙首镇新水村村委会大院里座无虚席,一场接地气的巡回庭审如期响槌。围观村民全程旁听案件审理,近距离认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严重后果,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生态法治公开课。
当天,在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法院,把法庭搬到案发地乡村,公开审理赵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同步开展听庭评议,办案人员围绕无人机捕猎法律适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事实认定等关键点深入研讨,细化办案标准,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
随着庭审推进,案件全貌逐渐清晰。2023年至2025年9月,赵某等人在未获狩猎许可的情况下,跨乡镇大肆非法狩猎。他们不仅使用弹簧弓等传统捕猎工具,还打起了高科技的歪主意:私自改装无人机,借助空中优势抛投钢钎、布设捕网,隐蔽猎杀小麂、环颈雉等多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被捕猎的野生动物一部分被宰杀食用,另一部分被转手售卖,当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破坏。经专业评估,此次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高达21万余元。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几名被告人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庄严的庭审、明晰的罪责、高额的赔偿,让在场村民深受震撼。“以前总觉得捕几只野生动物不算大事,今天在家门口听完庭审才醒悟,这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要赔偿生态损失,实在得不偿失。”一名旁听村民由衷感慨。
庭审结束,普法宣讲紧随其后。市县两级检察干警就地开设“乡村普法小课堂”,结合鲜活案例,用家常话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讲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
治罪并非终点,治理方能清源。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发现监管漏洞:现行禁猎规定未能覆盖无人机捕猎这一新型违法方式,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对此,旌德县检察院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属地主管部门将无人机高空捕猎纳入县域禁用猎捕范畴,从制度上补齐监管短板,彻底斩断借助高科技偷猎的黑手。
一案审理,全域警示。此次巡回庭审融合案件审判、现场普法、溯源治理多重效果,既用法律利剑震慑违法行为,又以生动案例唤醒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同时补齐监管盲区,用严密制度筑牢生态屏障,让法治清风常驻乡村山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