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为幕,庄严法徽为证。6月2日,休宁县人民法院开展环资审判主题系列活动,让司法脚步走进绿水青山。
山水之间 生态法治课堂开讲
风景秀丽的齐云山脚下,一场接地气的生态巡回庭审如期开展。本次庭审聚焦一起发生在新安江支流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齐云山中心小学学生及当地村民40余人受邀旁听。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某明知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源河(含支流)水域为全年禁渔,却多次携带电鱼工具非法电鱼,造成生态损害总价值12606元。法院一审当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汪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406元。被告人汪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破坏生态的行为懊悔不已。
实景普法 环保种子扎根心间
庭审结束后,孩子们围到法官身边提问:“电鱼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发现有人非法捕鱼该怎么办?”法官以头灯、鱼篓、电瓶、电鱼抄网等真实涉案工具为教具,生动讲解:“它一扫过去,小鱼小虾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连鱼妈妈肚子里的宝宝也会受伤。”晦涩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听得懂、记得住的小故事。现场家长纷纷点赞:“这种普法方式,比说一百遍都有用!”
活动尾声,法官向孩子们发出邀请:“下次我们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大家一起来参加好不好?”“好!”稚嫩的回答异口同声,法治与生态的种子悄然播撒。
与此同时,普法咨询台前人气满满。法院干警面向游客、村民,围绕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结合非法捕捞、违规狩猎、垃圾乱倒等常见生态违法行为,用身边案例讲法理、讲后果、讲责任,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自觉守护绿水青山。
利剑护绿 彰显生态司法担当
当日下午,休宁县法院对两起非法猎捕、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集中公开开庭、当庭宣判,对4名被告人依法惩处,有力彰显了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定司法态度。
司法走进山水,法治浸润民心。据了解,休宁县法院将持续深耕生态司法主业,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等活动,筑牢新安江流域生态司法屏障,以公正司法守护休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