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超百万元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法庭创新运用“修复信任—分期履行—附条件给付”庭前“三步走”调解模式,成功破解双方履约僵局,让对立纠纷实现互利共赢、圆满化解。
据悉,该工程项目质保期届满后,原、被告因欠付工程款及质保金产生纠纷。涉案金额逾百万元,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受经营影响无法一次性清偿;原告多次催款无果后申请财产保全,双方关系僵化、矛盾对立。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发现,双方无实质性事实争议,矛盾核心集中在款项支付方式、质保金兑付、保全解除等履约细节上。为避免庭审加剧对立、减少企业诉累,法官摒弃“一判了之”的模式,组织庭前协商,量身制定“三步走”调解方案。
以诚意换解保,修复对峙关系。双方约定由被告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原告收款后即刻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此举有效修复双方信任关系,打破僵持对立局面。
以分期换空间,舒缓履约压力。针对被告资金周转难题,调解方案摒弃一次性结清要求,对剩余债务实行分期履行模式,推动双方从相互对峙转为依规履约的良性合作状态。
以挂钩换稳妥,筑牢履约底线。针对质保金兑付难题,结合行政退款流程的客观实际,法庭创新设置附条件给付条款,约定被告收到主管部门退还的质保金后,限期向原告兑付,彻底破解质保金兑付难题。
“解保纾困、分期定心、条款兜底,彻底解决了我们的难题。”当事人对此调解方案高度认可,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刘西子 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