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严翠 记者 吴文珍)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面对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执行法官灵活转变思路,通过拓宽调查范围、巧用强制措施、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舒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行人陶某发生碰撞,致陶某多处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舒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舒某赔偿陶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923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舒某未主动履行,陶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杨杰依法对被执行人舒某及其监护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却发现其父亲名下账户并无足额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困境,执行法官并未止步,而是进一步拓宽调查范围,穷尽查控措施。经细致排查,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存有部分存款,虽不足以覆盖全部执行标的,但为案件找到了突破口。杨杰当机立断,依法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法官抓住时机,一方面耐心释法,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起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杰随即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逃避执行绝无出路,最终将全部案款履行到位,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件执结后,申请人陶某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扬正气,高效执行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杨杰手中,对法院高效务实、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诚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