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天骄)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联合辖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调解赡养纠纷,成功促成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这起纠纷源于霍邱县户胡镇一名高龄老人的赡养问题。老人共生育四个子女,有的居住在附近,有的在外务工。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起居需专人照料,目前主要靠住在附近的女儿照顾。因四个子女就赡养责任分担长期争执,老人向河口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赡养纠纷关乎家庭亲情,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决定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同时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法官耐心倾听老人诉求,通过电话、微信逐一与四个子女沟通,了解各方分歧。有人诉苦路途遥远,有人委屈付出不均……面对子女们的抱怨与推诿,法官一方面以法释理,明确告知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家庭和睦角度,劝解子女换位思考。
村委会工作人员还结合乡村习俗劝说各方放下隔阂。经过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劝导,子女们最终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表示会尽其所能照顾老人晚年生活。
在老人家中,法官蹲下身来,握着老人的手,将子女们商定的方案一五一十讲给老人听。老人听后眼眶泛红,连声道谢:“谢谢你们替我操心。”一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