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蒋蓉)5月15日,宁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李某看着手写道歉信上情真意切的话语,心中的郁结彻底消散:“法官,从始至终,我想要的只是王某真诚道歉,真的感谢你们费心了。”
3月13日上午,外卖配送员李某依照订单备注要求,将外卖送至王某家门口悬挂妥当,并按服务规范发送配送信息。当日下午,时隔五个小时后,王某因未能找到外卖,通过平台联系李某核实配送情况,沟通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王某多次用侮辱性言辞辱骂李某。李某认为自身名誉权益受到侵害,随即报警。辖区派出所组织多轮调解未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庭审中,王某代理人提交医院诊断证明,证实王某长期因精神状态不佳休学居家,情绪管控能力异于常人。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争议标的额不大但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沟通。
与李某沟通时,法官充分肯定其合规履职的职业行为,对其无端遭辱骂表示理解,同时劝导其考量王某特殊身心状况。李某当即表示,起诉并非为了经济赔偿,只希望对方真诚认错道歉。
随后,法官向王某指出,劳动无高低、职业无贵贱,外卖骑手理应得到平等尊重,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即便存在身心特殊情况,也不能成为辱骂他人的理由。王某深刻醒悟自身过错,次日将亲笔书写的道歉信送至法院,恳请法官代为转交。收到道歉信后,李某心结彻底化解,自愿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