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蔡蔚科)当你在网络上邂逅美丽体贴的“她”,满心期待奔赴一场浪漫恋爱时,殊不知屏幕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精心设计的温柔陷阱。近日,经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肥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男扮女装实施网恋诈骗的案件依法判决,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目前该案件判决已生效。
2025年8月,周某闲来无事,萌生了通过网络假扮女性骗取他人钱财的念头。他从网上搜集大量女性生活照、短视频作为头像和朋友圈素材,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并将自己包装成女性形象,在社交平台发布交友信息,随后添加被害人刘先生为好友。聊天过程中,周某刻意模仿女性语气,对刘先生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很快便获得了刘先生的好感,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周某以买新衣服、打车、点外卖、修手机等各种看似合理的日常理由,不断向刘先生索要钱财。其间,刘先生曾多次提出想要线下见面,但周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沉浸在“甜蜜恋爱”中的刘先生对此没有起疑,先后通过微信向周某转账数十次,累计被骗人民币1万余元。
直到2025年10月底,刘先生再次提出见面被拒,且发现对方开始刻意疏远自己,才终于意识到不对劲,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周某被抓获归案。
肥东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女性身份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肥东县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网络交友需谨慎,甜蜜背后藏风险。广大群众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好友,对方发来的照片、语音都可能是伪造的,切勿仅凭文字聊天就投入感情和金钱。凡是在网络恋爱中,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借钱、代付的,无论金额大小,都要高度警惕。如果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视频通话和线下见面,甚至刻意回避你的个人问题,一定要立刻提高警惕,及时止损,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等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检察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家务必理性对待网络交友,擦亮双眼,守好自己的钱包,莫让真心错付,更莫让骗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