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振芳 记者 吴文珍)日前,凤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高效调处一起车辆挂靠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多轮释法析理、疏导协调,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切实维护了辖区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
货车车主李某与被告运输公司签订《车辆委托代管合同书》,约定将其自有货车挂靠至该运输公司名下开展经营活动。合同履行期间,该运输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与李某达成口头约定,暂时不收取车辆挂靠管理费,同时由公司全程配合办理车辆年审等相关运营手续。后续,该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新任法定代表人以企业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提出向李某收取挂靠管理费。双方就费用收取、合同履行等事宜多次协商无果,矛盾争议持续激化。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的车辆挂靠合同,并判令该运输公司配合完成车辆年审、提档过户等相关手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件细节,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重点围绕双方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挂靠管理费的收取依据、合同后续履行权责等关键问题厘清事实、界定权责。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纠纷,法庭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调解模式开展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原告李某的核心诉求,细致解读合同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清晰界定双方口头约定与书面合同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当事人的法律认知误区。同时,耐心劝导被告运输公司立足行业交易惯例,兼顾企业经营实际与个体车主的生存经营需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维权。经过多轮精准释法、温情调解,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就挂靠管理费收取标准、合同后续履行及终止事宜达成统一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