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史忠敏)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搬”进乌龙镇松树庙村村委会,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此公开审理,周边村民闻讯赶来旁听,现场既是庭审现场,也是普法课堂。
据悉,原告吕某与被告周某均为该村村民。2025年5月,周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超车时,与吕某骑行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车相撞,致吕某颅脑等多处受伤,构成五级伤残。交管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吕某因电动车加装遮阳篷、未戴安全头盔负次要责任。周某已先行赔付26万元医疗费,双方就剩余损失协商未果引发诉讼。
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程序开展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规范透明的审理过程让在场村民直观感受司法公正。庭审间隙,法官结合该案,用通俗语言剖析事故成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提醒村民摒弃交通陋习。
此次巡回审判,将庭审与普法深度融合,既高效化解纠纷,又让村民近距离学习法律知识,有效增强了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乡村道路安全筑牢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