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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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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版次:2  2026年05月26日

近日,阜阳市出台政府规章《阜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阜阳市首部共享单车管理专项政府规章,《办法》的落地实施有效补齐了行业制度短板,标志着阜阳市共享单车管理更为规范化和精细化。

近年来,共享单车在阜阳市大量投放,有效打通了市民短途出行“最后一公里”,但部门管理职责不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既影响城市颜值,也扰乱交通秩序。阜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共享单车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用制度规范行业秩序,切实让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更安全、更有序。

据了解,《办法》最大亮点是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用户自律的三方共治格局,清晰界定各方责任,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

政府层面,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科学测算投放总量,明确投放总量须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合理划分停放区域与禁停区域。城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运营质量监测考评,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除城管、交警、市场监管部门外,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资规、消防救援等单位也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企业层面,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依规投放车辆,为共享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将车辆定位、编码等信息全部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同时,常态化开展车辆调度清理,保障运维场地消防安全,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企业若终止运营,须提前30日发布公告,足额退还用户押金,完成车辆登记注销。

用户层面,明确骑行停放义务,引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有序停车,自觉爱护公共车辆及设施,杜绝占道停放、损毁车辆等不文明行为。

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阜阳市推进城市精细化、法治化治理的重要实践,将有效破解新业态监管难题,凝聚政企民共治合力,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城市出行环境。(吴永好 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