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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跨越千里请求赡养 法援倾力相助讨回公道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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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跨越千里请求赡养 法援倾力相助讨回公道

版次:2  2026年05月26日

4月27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位来自四川偏远农村的七旬老人杨某,静静地等待着二审判决的结果。他的身旁,是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而他的对面,是断绝联系20余年的继女张某。

这场官司,老人等了太久。

杨某,1951年出生于四川省三台县。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他却因外伤导致多处骨折、脑震荡,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他的亲生儿子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可继女张某自2004年随母亲离家到颍上县生活后,便与老人彻底断了联系。20多年来,老人生病住院,她从未探望;老人生活困顿,她未曾寄过一分钱。

无奈之下,老人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赡养费纠纷诉讼。

一审法院查明:1992年,杨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刘某带着年仅5岁的女儿张某与他共同生活。此后12年间,张某的户口迁入杨某户籍地,由杨某实际抚养、照料,双方形成了法律上的继父女关系。

2025年,颍上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与张某形成事实抚养的继父女关系,判令张某自2026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但张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的理由似乎“有力”:声称母亲刘某与杨某的婚姻效力存疑,继父女关系的法律基础不成立,否认杨某对其尽到抚养义务。

一个体弱多病的七旬老人,面对这样的上诉理由,该如何应对?

杨某经济困难,跨省维权不便,二审程序更需专业法律支持。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决定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法援律师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与老人沟通,调取一审卷宗材料,制定“程序+实体+证据”三维应诉方案,法援律师认为:继父女关系基于长期事实抚养形成,同时协助老人补充完善证据链——户籍登记信息、住院病历、与张某的通话录音、当地村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等,每一份证据,都在无声地讲述着老人曾经付出的抚养心血,以及如今面临的生存困境。

4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法援律师围绕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一审程序的合法性等核心问题发表代理意见,有力驳斥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最终二审法院于5月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法律为弱者撑腰,当援助跨越千山万水,公平正义就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落在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暖到心底的力量。

(吴永好 陈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