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泰成 葛荣荣 记者 吴文珍)日常财务转账如果稍有疏忽,便可能引发经济纠纷。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兼顾双方企业经营实际的基础上,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圆满化解因一次转账“手误”引发的商事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滁州某建筑公司与滁州某物流公司系合作伙伴关系。2024年8月,因建筑公司财务人员未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详细信息,误将原本要支付给合作方滁州某运输公司的一笔7万元运输费用,转入曾有业务往来的物流公司账户。
发现转账失误后,建筑公司第一时间联系物流公司,如实说明情况并请求退还错转款项。然而,物流公司虽确认收到该笔款项,却以“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紧张”为由,迟迟未予返还。多次沟通追索无果后,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流公司返还7万元不当得利款项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审阅案件卷宗,认为该案虽事实清楚、权责关系明确,但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会增加双方诉累,后续若强制执行还会加剧物流公司经营困境,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为此,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优先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后,一方面向物流公司释明法律规定,明确无合法依据占有他人款项属于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将影响企业信誉及后续经营;另一方面劝解建筑公司体谅小微企业经营难处,适当放宽还款期限。
经过法官多轮悉心疏导调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物流公司分期返还7万元款项,建筑公司主动放弃利息诉求。至此,这起因一次“手误”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昔日合作伙伴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