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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查破解全屋智能安装迷局

日期: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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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查破解全屋智能安装迷局

宣州区法官现场核对化解消费纠纷

□本报记者 梅觉明 通讯员 成丽 李艳红 张馨

版次:3  2026年05月19日

“报价数次变动,设备数量不清,结算各执一词。”近日,一起全屋智能安装承揽合同纠纷,经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实地勘查、逐项核对,最终得以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记者从法院获悉,该案的妥善处置,彰显了法院坚持证据裁判、务实解纷的工作理念,也为市场主体规范合作敲响了警钟。

口头约定埋下纠纷隐患

记者了解到,2022年5月,市民何某计划安装全屋智能系统,通过微信与某智能经营部洽谈,主动提供房屋平面图,双方很快敲定初步合作意向。

随后,何某提出新增投影设备、将全屋Wi-Fi5升级为Wi-Fi6等个性化需求,经营部先后两次更新报价,费用从39548元调整至51658元。“我特意约定,设备送货、进场时须提前通知我查验,对方当场答应了。”何某说,这份口头约定让他放心推进合作。

2023年4月,何某交纳20000元定制订金;次月,经营部进场施工并通知何某核验。但施工期间双方未就新增项目、设备单价等关键事项签订书面确认文件,仅口头沟通,未留存可追溯凭证,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

项目完工后,经营部出具结算清单并催要尾款,何某再支付10000元后,对清单中多项增项提出强烈质疑:“很多增项我没同意,部分设备单价偏高,还有些设备疑似未安装。”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经营部诉至宣州区人民法院,索要剩余款项。

庭审现场双方分歧尖锐

庭审现场,双方分歧尖锐,争议焦点集中在设备实际安装数量、单品单价、口头增项效力三大核心问题上,且均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佐证主张。

“施工后期经营部未通知我到场,很多设备是否安装存疑,部分增项是其单方面添加,价格也未提前告知。”何某在庭审中情绪激动,认为经营部存在擅自增项、虚报数量、抬高单价的行为,拒绝支付尾款。

经营部工作人员当庭反驳:“两次报价何某均无异议,新增项目经其口头同意,完工后我们也通过微信发送了结算清单,已按约定完成安装,何某理应支付尾款。”

双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报价单、结算清单等证据均有瑕疵:微信记录无法明确口头增项细节,报价单与结算清单存在差异且无双方签字,均无设备查验、安装确认等关键凭证,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承办法官表示,该案难点在于缺乏书面证据,双方对口头约定理解有偏差,需通过其他方式查明真相。

实地勘查化解合同纠纷

为查明事实、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庭审后组织双方前往案涉房屋实地勘查。

勘查当天,承办法官带领双方逐房间、逐设备细致核对,从客厅智能灯光、影音室投影,到卧室窗帘电机、全屋Wi-Fi6模块,逐一清点记录,双方对无争议设备当场确认,争议项目由法官当场标注,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这个筒灯数量对得上”“这个传感器现场未发现”……在法官主持下,双方确认了已安装设备的品种和数量。结合庭审陈述、勘查结果及双方报价、结算清单,承办法官核算后认定,智能家居产品总价为70259元。

审理中,承办法官注重调解,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但因价格争议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无书面承揽合同,但经营部已完成安装并交付,何某接受成果,合同依法成立,何某应支付相应款项。

综合双方意见及合同履行情况,结合双方均认可的清单价格75%支付比例,法院判决何某应付总额为52694元,扣除已支付的30000元,仍须支付22694元。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生效。“感谢法院实地勘查,公正判决让我心服口服。”何某说。经营部工作人员也表示,今后会注重合同规范,避免类似纠纷。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通过实地勘查破解“口头约定难举证”难题,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也为类似承揽合同纠纷化解提供了参考。

【记者手记】

一场本可避免的消费纠纷,因口头约定的疏忽陷入僵局,让双方耗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最触动记者的,是承办法官走出法庭、实地核查的务实与负责。法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用脚步还原真相,用耐心化解隔阂。这不仅是一场公正的判决,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科普——生活中,一句口头承诺终究抵不过一纸书面约定,留存凭证、明确权责,才是守护自身权益、避免纠纷的最好方式。